药物过敏发生的环节非常复杂,有些至今仍在进一步的研究中,目前比较一致的惫见是:药物过敏是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一种异常的抗原抗体反应,它的产生既有药物方面的因素,也有体质方面的因素。
药物过敏包括两个必要因素。一是过敏体质。过敏体质是遗传决定的,目前还没有办法改变它。具有遗传过敏体质的人约占人口的1/3或更多,这些人容易发生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湿疹、荨麻疹等。另一个因素是与药物接触。并不是所有药物都能引起过敏反应,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称为致敏药物。因此,药物过敏只发生于有过敏体质的人,并且必须因用药引起。
药物过敏在临床上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较常见的皮肤黏膜表现,也有全身性的反应,有时甚至休克而危及生命。
药物热
药物热是由药物过敏所导致的发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通常在服药6~W天后发生。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C,甚至4CTC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较好,与热度不成比例。药物热常伴有药疹,也有不伴药疹的单纯性药热。主要表现为恶寒发热,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关节痛、肌肉疼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统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皮疹严重者,停药后热度可持续较长时间。可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多种,常见的有解热镇痛药、磺胺类、奎宁,以及青霉素、氨苄青霉素、氯霉素、链霉素、先锋霉素等抗生素。
药物热的判